作为公司主要的投资方或所有者的股东,需要承担以下几类被普遍认可的债务担保责任:
首先是当公司因某种经济目的对第三方所承担的债务做出无偿或有偿的担保举动时,在其自愿签署并明确担保条款的情况下,股东必然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其次,要是股东在运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过程中,存在滥用权力、逃避债务的不当举动,并且这种举动已经严重侵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这种情形下,股东也需要为自己的过错行为负责,进而承担相应的债务担保责任;
最后,当公司进入清算流程时,如果股东没有依照法律规定履行或者完整履行其应当履行的出资义务,那么他们同样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债务担保责任。
早在新石器时代,境内就有人类活动。战国魏惠王十九年(公元前351年)建稒阳城,西汉设稒阳县,东汉废。固阳县名由古稒阳而得。秦为九原郡地,西汉为五原郡管辖,北魏时属怀朔镇,隋为突厥汗国所辖。唐时,先后设燕然都护府、安北都护府统辖此地。辽代归西京道云内州,金代属西京路云内州,元时为大同路云内州辖地,明朝时为蒙古茂明安部据之,清初为蒙古游牧地。乾隆以后,随着大青山以北地区放垦,此地大部分商民、垦民属萨拉齐厅管辖。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武川厅和五原厅建立,境内大部分商民、垦民属武川厅管理,西南部为五原厅东乡,东南部仍属萨拉齐厅管辖。民国八年(1919年),为适应垦务需要,置固阳设治局。1926年,改为固阳县,隶属绥远省。1937年11月初固阳被日伪军侵占后,归属伪蒙疆政府巴彦塔拉盟管辖。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恢复旧制。1949年9月19日和平解放,于1950年3月成立固阳县人民政府,曾一度划归包头专员公署、绥中专员公署、萨县专员公署、集宁专员公署及乌兰察布盟、包头市管辖。1958年废县改区,归包头市。1963年复归乌兰察布盟,1971年改隶包头市,至今未变。